六樓食物架上食物、飲料及物品處理規則
1. 食物及飲料等飲食每日下午5點派人進行丟掉處置。
2. 保溫杯類的物品每周五下午5點派人回收至系辦內置物箱保留一周,一周內無人認領丟掉處理。
開始實施時間:4/14(一)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