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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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學期之學位考試申請期限自開學完成註冊手續起至6月3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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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申請碩士學位考試,須符合
(1)碩士班修業逾一學期。
(2)符合各系(所)、學位學程規定之應修科目與學分數及其他畢業條件。
(3)完成論文初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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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程序:申請學位考試須檢具論文相似度比對報告、歷年成績、論文初稿及提要,經指導教授同意後向所屬系(所)、學位學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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繳交文件:學位考試申請書、畢業資格審查表(向系助理申請)、論文初稿(含提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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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學期學位考試成績繳交期限(及撤銷學位考試期限),逾期不受理:7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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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學位考試之研究生,因故無法在該學期內完成學位考試,應於學校行事曆規定學期結束日之前報請學校撤銷該學期學位考試之申請。逾期未撤銷亦未舉行考試者,以一次不及格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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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申請學位考試核准備案後,應檢具繕印之學位論文與提要,送請所屬系(所)、學位學程審查符合規定後,依照學校行事曆所訂定之起迄日期,排定時間及地點經所屬系(所)同意後,於校內公開舉行學位考試,並於事前公佈口試時間、地點、論文題目及口試委員名單。所屬系(所)於學位考試結束後,依學校行事曆規定之學位考試與繳交成績截止日前,將附有全體學位考試委員簽署同意之審定書影本加蓋系(所)戳章及學位考試成績表送交教務處註冊組登錄。學位考試以口試行之,必要時亦得舉行筆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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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資格:
(1)在規定修業年限內修滿規定科目與學分。
(2)通過本校碩、博士學位考試要點之各項考試並完成「論文考試委員審定書」。
(3)符合各系(所)、學位學程自訂畢業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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畢業離校程序:
(1)具畢業資格之研究生應將論文印刷本2本送本校圖書館並依規定完成「全國博碩士論文線上建檔」作業。論文基本格式與線上「全國博碩士論文線上建檔」作業,請上本校圖書館網頁查詢,如有疑問,請洽本校圖書館人員。
(2)論文(含紙本及電子檔)應於通過學位考試之次學期開學日前(即最後離校日113/9/6)繳交,逾期且未達修業年限者,則次學期仍應註冊,並於該學期繳交論文最後期限之前繳交,屬該學期畢業。至修業年限屆滿時仍未繳交論文者,該學位考試以不及格論,並依規定退學。
(3)具畢業資格之研究生,應由各系所繳交「論文考試委員審定書」影本(須經系所蓋章)至註冊組辦理畢業資格審查,約七個工作天並通過畢業資格審查後,學生可持辦妥之離校單、學生證、身分證及私章至註冊組領取學位證書。
●有關碩士學位考試委員聘請名冊上所列「符合學位考試要點委員資格款次」欄位,口訣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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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學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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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第 點第 項第 款第 目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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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理教授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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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三.一 (3.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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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研院院士、研究員、副研究員、助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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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三.二 (3.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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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學術上著有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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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三.三 (3.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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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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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一.三.四 (3.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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