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申請方式:請掃瞄以下 QRCode 連結(或按此連結)至「國立聯合大學 113 學年度 一貫修讀學、碩士學位申請作業」進行線上申請並列印申請表,連同前項應繳文件,繳至各預研系(所)辦公室進行審查。
二、學士班學生申請時間如下,逾期即不受理:
(1) 各系所-三年級學生申請時間:112/5/8至5/15止。
(2) 建築學系-四年級學生申請時間:112/7/6至7/12止。
三、 繳交書面資料:依各系所甄選條件(請詳閱各預研系(所)之校系分則一覽表:註冊組\最新消息公告下載)。
1. 歷年成績單(含全班排名百分比)。
2. 履歷及自傳(合計5頁以內)。
3. 其他有助審查之資料(如 研究輔導老師同意書 、專題報告、資管相關證照、論文或著作、相關研究或工作經驗及活動競賽等)。
四、 本公告及相關資訊辦法,請至本校教務處註冊組\最新消息詳閱。
五、 申請學生應注意下列事項:
(1) 申請一貫修讀學生請務必參加碩士班甄試或碩士班考試,經審查後始取得入學之資格,並依入學年度行事曆日程辦理新生學生抵免。
(2) 大學期間所選修之研究所課程,成績在70分(含)以上者,依本校學分抵免辦法規定辦理學分抵免,但研究所課程若計入大學部畢業學分數內,不得再申請抵免碩士班學分數。
六、審核通過名單,可於至本校教務處網站查詢公告。
(1) 各系所:112/6/1公告。
(2) 建築學系:112/7/26公告。